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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11-27

台灣學界赴監察院陳情 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發言稿

台灣學界赴監察院陳情

台大新聞所教授 張錦華發言稿  2008/11/24


 1.相信監察院的功能,是保護個人對抗政府濫用權力,也是訴諸於我國憲政體制的救濟機制,是維護台灣自由民主的重要機制:


  監察院民眾陳網頁上一段話非常感人, 充份體現自由法治社會中, 尊重民眾意見的重要性, 以及做為一個司法監察機構,對其保障人民權益,監督/調查政府濫權的神聖職責的認識:


"本院前院長干右任曾勉勵同仁:

一個蚊蟲,一個蒼蠅,一個老虎,

只要它有害於人,監察院都要過問;

並不專打小的,而忘記大的,也不是專管大的,而不管小的。


  2.本案所指控的警察執法過當,已有相當証據(提供的錄影証據及當事人陳述,已可見其疑點),顯示現察執法過度,已侵害民主自由國家最可貴的"自由表達"權,這也是台灣社會歷經解嚴最重要成就之一,自由必須呵護及監督,不容權力濫用;


  3.本案指控的是集團式的國家暴力,主要是強調本案並非僅是現場察警察執法過當而已,而可能是接受高層政策指令;因此,隱含一種對言論自由的系統性漠視和打壓;而這個系統性的政策,則恐怕是因為受制於"對岸訪客"要求,或甚至是自我迎合;因此,這也是兩岸交流的警訊,因為兩岸交流是一種不平等的體制對應:自由對專制,民主對集權;如果為了迎合一個顯然是一黨專制的集權體制,而限縮台灣的自由及人權法治的品質,以迎合集權專制所要求的一種聲音,一種畫面,一種想法,台灣豈不倒退回威權時代?豈不喪失了台灣──做為一個最自由民主的華人社會──最珍貴的資產?事實上,這個現象早在今年中陸客來台時,各地陸續傳出排除個別團體在公開場所表達意見的權利,即可發現此一問題的嚴重性。


  4.此事已引起多項國際人權團體關切,嚴重威脅我國人權形象,但是,目前行政單位並未重視,有賴於監察單位介入調查:


──美國「自由之家」發布新聞稿, 向馬政府提出嚴正呼籲,要求成立獨立調查機構,調查陳雲林來台期間,警民嚴重衝突,所造成的人權侵害事件;


──法國的國際人權聯盟組織(FIDH,成立於1922年,是全球最早國際非政府人權組織,成員有一百多個國家),也公開致函馬英九與劉兆玄,在信件中譴責台灣政府,「這些以國家安全為藉口的拘捕和暴力事件已經嚴重地侵犯了人權」。


──國際記者聯會(IFJ)十一月份月報,發給全球記者會員,除讉責中共限制新聞自由關押維權人士外,也"讉責台灣警方粗暴對待台灣紀錄片製作人"。